关于2020年春季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0年春季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要求,为科学全面地了解我院大学生疫情期间的心理健康状况,为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能够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加强心理危机干预与指导。学生工作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对2018、2019级全体学生(工商技师学院学生除外)开展心理普测、建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施测组织
本次普测由学生工作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组织,各院系根据通知要求督促本院系全体18、19级学生(工商技师学院学生除外)按时完成。
二、普查安排
1、施测时间:6月14—7月5日。各院系具体实测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 院、系 | 实测时间 | 备注 |
1 | 汽车工程与交通运输系 | 6月14日-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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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机电工程系 | 6月16日-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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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经济管理系 | 6月18日-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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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子信息工程系 | 6月20日-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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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数字传媒系(非遗学院) | 6月22日-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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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现代服务系 | 6月24日-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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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生物工程系 | 6月26日-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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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初等教育学院 | 6月28日-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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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测范围:18、19级全体专科学生。
3、施测工具: 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
4、施测方式:
(1)网上在线施测
网址:测评地址为:http://xinli.gzedu.com/,学校代码:12833,具体操作流程参照附件:《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手机操作方式》
5、结果反馈:7月4日~7月10日,学生工作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普查结果进行分析,并将测试结果反馈各院系。
6、结果处理:7月11日~7月20日,学生工作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心理普查工作进行汇总分析,对存在一般心理问题或有咨询需求的学生进行团体辅导,对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咨询,超出学校服务范围的进行转介。
三、工作要求
1、各院系指定一名辅导员作为心理工作联络员负责与学生工作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本次测评由于是使用教育部统一安排的测评系统,为了保证实测信效度,各院系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统一组织学生进行测评。心理普查测试需由各院系专人负责组织,确保每一名学生按时参加测试。
2、各院系测试结束后,心理工作联络员需要及时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络,上报参加测试的学生人数和未参加测试人员名单,与系统结果进行核实,同时等待中心反馈。如有未参加测试或因操作不当未能将结果存入系统的学生,随后由中心统一协调进行补测。
3、学生工作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反馈高危学生名单后,问题学生辅导员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逐一进行面谈排查。排查结束后,各院系心理联络员负责撰写本院系心理排查报告,并在7月20日前将报告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交学生工作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4.心理普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专业化要求高的工作,请各院系以科学、严谨、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配合做好这项工作。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