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各类学生保险及理赔说明及办理流程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各类学生保险及理赔说明及办理流程
一、医保
1.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将大学生纳入医保可以通过更大范围的社会互助共济来解决大学生的医疗费用问题,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学校和家庭的负担,同时解决不同学校学生享受的医疗保障待遇差别较大的问题,利于体现社会公平。
大学生参保按自愿参加的原则,费用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由就读学校统一在学校辖区医保局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缴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份,每学年缴纳一次。大学生医保的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医保保障范围主要为疾病住院治疗(含意外伤害)。
住院及理赔办理流程:
(1)在校期间。大学生所患疾病经门诊主诊医师诊断确需住院治疗的,在住院日起三天内由患者或其家属持患者本人身份证、住院手续、学生证和本人一寸彩照到安宁区医保局保障中心(BRT安宁区政府站下车,安宁区政府大门左侧社会保障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医保证和确认单,将确认单交所住医院。出院时,大学生直接由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医保政策进行结算,只需给定点医疗机构缴纳个人应负担部分。
(2)在假期、实习、休学期间。大学生因急危重症需异地住院治疗的,可就近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或公立医院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收集汇总住院病历复印件、费用明细单、及患者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本人一寸彩照报安宁区医保局进行结算。
参加医保大学生毕业后稳定就业的,应当随同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的,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就业或无稳定工作的,可继续参加医保,按城镇非从业居民标准缴费。
注意事项:我院学生参保均为兰州市医保,在正常上学期间到兰州市定点医院就治。按最新政策,医保治疗采取分级诊疗原则,参保人患病须先在二级医院(如安宁区医院)进行诊断治疗,二级医院不能治疗的由医院开具转院证明后,再转到三级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但确诊为突发性急性病的不用遵守分级诊疗原则,可就近治疗。
2.新农合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旨在缩小城乡差距,解决农民的看病难问题。
受理机构:县级以下(含县级)定点医疗机构。

二、校方责任险:是由学校作为投保人,因学生在校活动中或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学校活动包括体育课、实验课、课间操、课外活动、春游等)过程中,因学校非主观过失导致注册学生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直接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保险。校方责任保险每生赔付限额60万,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每生赔付限额30万。
三、学生安全责任险:是学校专门为学生精心设计的低保费高保额险种。也是为了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平安健康、维护社会的稳定、减轻学生家长和学校抵御意外事故的经济负担的一项措施。基础保障包括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疾病身故,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意外和疾病住院医疗,校园意外伤害医疗、残疾、身故等。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论由于一次或多次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累计给付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累计给付总数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学生安全责任险险种及赔付限额:


学院已为全体在校在籍注册的学生投保了校方责任险和安全责任险。
校方责任险和安全责任险的保险理赔流程:请学生持发票原件、出院证原件、住院病历、费用清单、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案件发生情况说明(意外伤害情况下)到学生处(总校区综合楼516办公室)石瑜老师处办理。
注意:(1)因疾病(意外)住院治疗,参加医保的同学,先做医保相关手续的结算,结算完成后可再申请学生安全责任险的理赔。
(2)因疾病住院需申请安全责任险理赔的同学,在住院病历上切勿出现“以前发生过类似病、几月(年)前出现症状”等字样,如果有类似字样会被保险公司界定为既往病史而不予理赔。)
问询人员:石瑜老师15193102496
学生处
2018年1月8日